如果您未立遗嘱,我国政府已为您制定了一套遗产分配方式。那就是根据1958 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您的遗产。

例如:一个人逝世后没有立下遗嘱,他遗留下父母、配偶及子女,那么他遗产的1/4 将归其父母所有,1/4 遗产归配偶,2/4 归其孩子们平分。这样的分配方式表面看起来是相当公平,因为每一位家庭成员都获得遗产。

可是,深入的研究的话您会发现这种分配未必反映我们的心愿。因为如果死者的父母过后也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过世,那他们所得自死者的遗产将由死者的兄弟姐妹平分。那时,死者的遗产就会被瓜分给他们的配偶、子女及死者的兄弟姐妹。在这种情况下,只要有其中一人不愿意配合,分配遗产将无法顺利进行,这份遗产将不能作任何发展。

要避免这样的纠纷发生,您应该行使您的权力,通过遗嘱规划将资产分配给您心目中的人选,甚至把一部分的遗产分配给您的恩人、朋友、慈善机构、干儿女或私生儿女等。请记得遗嘱并非只是单纯的把你拥有的资产分配出去的工具,而是可以有规划地把您的资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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