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嘱时事问题

问题 1:请问夫妻俩的遗嘱是要写在一起, 还是分开一人一份?

答:建议一人一份,夫妻俩的遗嘱内容必须大同小异。

问题 2:夫妻俩若有2个唧唧待哺的幼儿, 如果夫妻双亡的情况下, 18岁以下的幼儿是不能拿到遗产的, 双方都有父母和已婚的兄弟姐妹。 这样的情况, 遗嘱应该要怎样分配?

答:有幼儿的夫妻,各自的遗嘱里必须委任监护人,确保孩子在父母双亡下还有人照顾。监护人可以是双方的父母或兄弟姐妹。除此之外,建议设立遗嘱信托,该信托将负责孩子的生活费,教育费及医药费,直到孩子长大为止。

问题 3:请问一下,屋子是太太与丈夫联名。丈夫去世了,没有立到遗嘱(有2个孩子)。丈夫的父母是不是有权利拥有一份?

答: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,该房子将会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。因此,丈夫的父母,孩子及太太都是受益人,所以有权利拥有一份。

问题 4:如果丈夫的父母不久也去世了。他们的那一份会给谁?

答:如果丈夫的父母也没有立遗嘱的话,那他们的遗产也会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。到时丈夫的兄弟姐妹也都是该房子的拥有人。试想想,一间房子有那么多的拥有人,复杂的程度可想而知。如果太太要卖房子,就必须得到全部人的同意。这就是没有立遗嘱的结果。

问题 5:请问一个人往生了,但是他没有做遗嘱!他的银行存款和不动产是不是会被冻结然后被政府充公?

答:如果一个人没有立遗嘱,在去世后他的所有资产都会被冻结。这包括动产和不动产。政府并不会充公该资产。合法受益人必须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该遗产。

问题 6:如果他突然走了然后家里人又没现钱,他们可以去银行提钱办后事吗?

答:如果一个人没有立遗嘱,在去世后他的所有资产包括银行户口都会被冻结。合法受益人需要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来分配该遗产。

问题 7:请问,如果父亲现在病重,他的意愿是把他的房产平分给三位子女,想知道这种情况下,立遗嘱比较好,还是直接割名?

答:其实比较建议立遗嘱,只有当父亲不在后,屋子才会割名给子女。因为这样可以确保屋子的拥有权还是父亲的,也不会发生屋子割名后子女把年老的父母亲赶出家门的悲剧。如果母亲还健在,也建议设立遗嘱信托。遗嘱信托可以确保母亲拥有住在该屋子的权利,而只有在母亲去世后,该屋子才会割名给子女。这样的话,母亲也不必再立遗嘱。

问题 8:请问立遗嘱和割名所需要的费用是多少呢?

答:立遗嘱的费用视乎你想要立的遗嘱有多仔细。而费用是根据遗嘱里的条例来决定的。可以确定的是,通过遗嘱把屋子传承给孩子是比较划算的。如果通过遗嘱割名给子女,只需要付RM10零吉的印花税以及律师的手续费。如果是当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割名,子女必须付比较昂贵的印花税以及律师的手续费,他们也还需要付产业盈利税(RPGT)哦。

问题 9:请问,如果我立了遗嘱然后由我自己保管。当我去世后,我的家人找不到我的遗嘱,怎么办呢?

答:如果家人找不到你的遗嘱,那么就会被当作遗嘱遗失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此类遗产最终可能被宣布为无遗嘱,并且需要申请遗产管理证书,然后再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,方可处理遗产/资产分配!

问题 10:如果我的家人拥有我的遗嘱副本呢?

答:遗嘱的副本是没有法律效应的,是无效的。只有遗嘱的正版才可以用来申请遗嘱认证文件(Grant of Probates)。如果立了遗嘱,却没能被寻获或者被破坏,这跟没立下遗嘱是一样的!